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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帕替尼

品牌: 老挝卢修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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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帕替尼是一种高效、有选择性的Janus激酶(JAK)抑制剂,通过抑制JAK酶的活性,阻断JAK-STAT信号通路,抑制促炎细胞因子的释放,减少炎症反应。

一、适应症

乌帕替尼(商品名:RINVOQ/RINVOQLQ)是一种Janus激酶(JAK)抑制剂,适用于以下疾病:

1.类风湿关节炎(RA):

成人中重度活动性RA,且对一种或多种TNF抑制剂反应不足或不耐受。

2.银屑病关节炎(PsA):

成人及≥2岁儿童的活动性PsA,且对TNF抑制剂反应不足或不耐受。

3.特应性皮炎(AD):

成人及≥12岁(体重≥40kg)儿童的中重度难治性AD,且其他系统治疗(包括生物制剂)控制不佳或不适用。

4.溃疡性结肠炎(UC):

成人中重度活动性UC,且对TNF抑制剂反应不足或不耐受。

5.克罗恩病(CD):

成人中重度活动性CD,且对TNF抑制剂反应不足或不耐受。

6.强直性脊柱炎(AS):

成人活动性AS,且对TNF抑制剂反应不足或不耐受。

7.多关节型幼年特发性关节炎(pJIA):

≥2岁儿童的活动性pJIA,且对TNF抑制剂反应不足或不耐受。

使用限制:

禁止联用其他JAK抑制剂、生物制剂(如DMARDs)或强效免疫抑制剂(如硫唑嘌呤、环孢素)。

特应性皮炎患者禁用其他免疫调节剂联用。

二、用法用量

通用要求

剂型:

缓释片剂(15mg/30mg/45mg)需整片吞服,不可掰开、碾碎或咀嚼。

口服液(1mg/mL)需专用适配器及注射器给药,不可与片剂互换。

基线评估:

治疗前需检查潜伏/活动性结核、病毒性肝炎、血常规(淋巴细胞、中性粒细胞、血红蛋白)、肝功能和妊娠状态,并更新疫苗接种。

剂量调整:

若淋巴细胞<500/mm³、中性粒细胞<1000/mm³或血红蛋白<8g/dL,避免起始或中断治疗。

按适应症给药

1.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

成人:15mg每日1次。

2.银屑病关节炎:

成人:15mg每日1次。

≥2岁儿童:按体重给药(10~<20kg:3mg口服液,每日2次;20~<30kg:4mg口服液,每日2次;≥30kg:6mg口服液每日2次或15mg片剂每日1次)。

3.特应性皮炎:

成人<65岁及≥12岁儿童(体重≥40kg):起始15mg每日1次,疗效不足可增至30mg每日1次。

≥65岁成人:15mg每日1次。

4.溃疡性结肠炎:

诱导期:45mg每日1次,持续8周。

维持期:15mg每日1次;难治/重度患者可考虑30mg每日1次。

5.克罗恩病:

诱导期:45mg每日1次,持续12周。

维持期:15mg每日1次;难治/重度患者可考虑30mg每日1次。

6.pJIA:

≥2岁儿童按体重给药(同银屑病关节炎)。

特殊人群调整

肾功能不全:

UC/CD伴重度损害(eGFR15~<30mL/min):诱导期30mg每日1次,维持期15mg每日1次。

AD伴重度损害:15mg每日1次。

终末期肾病(eGFR<15mL/min)禁用。

肝功能不全:

UC/CD伴轻中度损害(Child-PughA/B):诱导期30mg每日1次,维持期15mg每日1次。

重度损害(Child-PughC)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

强效CYP3A4抑制剂(如酮康唑):AD患者避免联用30mg剂量;UC/CD患者诱导期减至30mg每日1次。

强效CYP3A4诱导剂(如利福平):避免联用。

三、副作用

1.严重感染(包括结核、细菌/真菌/病毒感染):可致住院或死亡,治疗期间需监测感染体征。

2.死亡率升高:RA患者中JAK抑制剂的全因死亡率高于TNF抑制剂。

3.恶性肿瘤(如淋巴瘤、肺癌):风险高于TNF抑制剂,吸烟者风险更高。

4.主要心血管事件(MACE,如心梗、卒中):RA患者中风险高于TNF抑制剂。

5.血栓形成(深静脉血栓、肺栓塞):高危患者避免使用。

常见不良反应

类风湿/银屑病关节炎:上呼吸道感染、带状疱疹、单纯疱疹、恶心、咳嗽、发热、痤疮、头痛。

特应性皮炎:上呼吸道感染、痤疮、单纯疱疹、头痛、肌酸磷酸激酶升高、咳嗽、过敏、毛囊炎。

溃疡性结肠炎:上呼吸道感染、肌酸磷酸激酶升高、痤疮、中性粒细胞减少、肝酶升高、皮疹。

克罗恩病:上呼吸道感染、贫血、发热、痤疮、带状疱疹、头痛。

四、注意事项

1.感染风险:活动性感染(包括局部感染)患者禁用;治疗中发生严重感染需中断给药。

2.过敏反应:严重过敏(如速发过敏)需永久停药。

3.胃肠道穿孔:高危患者(如憩室炎、联用NSAIDs/糖皮质激素)需监测腹痛症状。

4.实验室监测:定期检查血常规、肝酶、血脂(治疗12周后评估)。

5.胚胎毒性:动物实验显示致畸风险,育龄女性需避孕至停药后4周。

6.疫苗接种:避免使用活疫苗,治疗前需完成所有免疫接种。

7.药物残留:胃肠转运时间缩短者可能粪便中出现未吸收药物,需评估疗效。

五、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可能致胎儿危害,妊娠期禁用。用药期间及停药后4周需避孕。

哺乳期:药物可经乳汁排泄,建议停药后6天内避免哺乳。

儿童:≥2岁:pJIA、PsA适用;≥12岁(≥40kg):AD适用;<2岁:pJIA/PsA安全性未确立;<12岁或体重<40kg:AD安全性未确立。

老年人(≥65岁):RA/PsA患者不良事件(如严重感染)风险增加。

UC/CD/AS患者数据有限,需谨慎用药。

肝肾功能不全:按前文“特殊人群调整”给药。

六、禁忌症

乌帕替尼或任何辅料过敏者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