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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生坦

品牌: 印度cip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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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生坦(Bosentan)說明書
通用名:波生坦
商品名稱:全可利
全部名稱:波生坦,全可利,Bosentan,Bosentas


適應症:
全可利適用於治療WHO功能分級II級-IV級的肺動脈高壓(PAH)(WHO第1組)的患者,以及患者的運動能力和減少臨床惡化。支持全可利的研究主要包括WHO功能分級II級-IV級的特發性或遺傳性PAH(60%)、與結締組織病相關的PAH(21%)及與左向右分流先天性心髒病相關的PAH(18%)患者。


用法用量:
全可利的初始劑量為一天2次、每次62.5mg,持續4週,隨後增加至推薦的維持劑量125mg,一天2次。高於一天2次、一次125mg的劑量不會帶來足以抵消肝毒性風險增加的額外益處。全可利應在早、晚進食前或進食後服用。


不良反應:
最常見的藥物不良反應(波生坦治療組發生率超過1%,且其發生率較安慰劑組發生率高0.5%)包括頭痛(11.5%和9.8%)、水腫/體液瀦留(13.2%和10.9%)、肝功能檢查異常(10.9%和4.6%)和貧血/血紅蛋白減少(9.9%和4.9%)。


禁忌:
以下病人禁用全可利:
1.對於全可利任何組分過敏者;
2.孕婦或者未採取充分避孕措施(至少採用2種可靠的避孕措施)的育齡期婦女。在動物中曾有胎仔畸形的報導;
3.中度或重度肝功能損傷患者和/或肝臟轉氨酶即天冬氨酸轉氨酶(AST)和/或丙氨酸轉氨酶(ALT)的基線值高於正常值上限3倍(ULN),尤其是總膽紅素增加超過正常值上限2倍的患者;
4.合併使用環孢素A者;
5.合併使用格列本脲者。


注意事項:
如果病人系統收縮壓低於85mmHg,須慎用全可利。
血液學變化:用全可利治療伴隨劑量相關的血紅蛋白濃度降低(平均0.9g/dl),可能是由於血液的稀釋,多數在全可利治療開始的數週內觀察到,治療4-12週後穩定,一般不需要輸血。建議在開始治療前、治療後第1個月和第3個月檢測血紅蛋白濃度,隨後每3個月檢查1次,如果出現血紅蛋白顯著降低,須進一步評估來決定原因以及是否需要特殊治療。
體液瀦留:嚴重慢性心臟衰竭的病人用全可利治療伴隨住院率升高,因為在全可利治療的前4-8週慢性心臟衰竭惡化,可能是體液瀦留的結果。建議監測病人體液瀦留的症狀(例如體重增加),出現症狀後,建議開始用利尿劑或者增加正在使用利尿劑的劑量,建議在開始全可利治療前,對體液瀦留症狀的病人用利尿劑治療。
肝臟轉氨酶升高病人的處理:ALT/AST水平>3及≤5ULN,治療和監測的建議如下:再做一次肝功能檢驗證實,如果證實,減少每日劑量或者停止治療,至少每2週監測1次轉氨酶水平。如果轉氨酶恢復到治療前水平,考慮繼續或者再次使用波生坦(見再次治療)。
ALT/AST水平>5及≤8ULN,治療和監測的建議如下:再做一次肝功能檢驗證實,如果證實,減少每日劑量或者停止治療,至少每2週監測一次轉氨酶水平。一旦轉氨酶恢復到治療前水平,考慮繼續或者再次使用波生坦(見再次治療)。
ALT/AST水平>8ULN,治療和監測建議如下:必需停止治療,不考慮再使用波生坦。在轉氨酶升高,伴隨有肝臟損傷的臨床症狀(例如:噁心、嘔吐、發熱、腹痛、黃疸,或者罕見嗜睡或疲勞)或者膽紅素升高超過正常值上限水平2倍時,治療必需停止,不考慮使用波生坦。
再次治療:僅當全可利治療的潛在益處高於風險,而且轉氨酶位於正常值內,才考慮再次使用波生坦,全可利以開始的劑量再次使用,轉氨酶必須在再次使用後3天內進行檢測,過2週後再檢測,隨後根據以上建議進行。


貯藏:
薄膜包衣和分散片:在20-25ºC(68-77ºF)保存。
允許在15-30°C(59-86°F)之間進行短途旅行。
分開的可分散片劑應在相同條件下儲存,並在7天內使用。
並存放在兒童接觸不到的地方。


作用機制:
全可利為雙重內皮素受體拮抗劑,對ETA(內皮素受體A)和ETB(內皮素受體B)均有親和力。波生坦可降低肺血管和全身血管阻力,從而在不增加心率的情況下增加心臟輸出量。神經激素內皮素為強效的血管收縮劑,能夠促進纖維化、細胞增生和組織重構。在包括肺動脈高壓在內的許多心血管疾病中,血漿和組織的內皮素濃度均會增加,提示內皮素在這些疾病中的病理作用。對於肺動脈高壓,血漿內皮素濃度與預後不良緊密相關。波生坦對於內皮素受體是特異性的。波生坦與內皮素競爭性地結合ETA和ETB受體,它與ETA受體的親和力稍高於與ETB受體的親和力。在肺動脈高壓的動物模型中,波生坦長期口服給藥能降低肺血管阻力、重構肺血管和逆轉右心室肥大。在肺纖維化動物模型中,波生坦可減少膠原沉積。


療效和安全:
32名原發性肺高壓(PPH)或硬皮病引起的肺動脈高壓(SSc/PAH)病人,WH0III期或IV期,隨機接受雙盲波生坦或者安慰劑治療。已有的PPH或者SSc/PAH的治療中加入研究藥物(口服血管舒張劑、抗凝劑、利尿劑、心臟糖苷和/或吸氧,但在研究前3個月或研究中不得接受前列腺環素治療)。病人服用62.5 mg波生坦或者等量的安慰劑,每日2次,共4週,然後在試驗剩下時間,給予波生坦125 mg或等量的安慰劑,每日兩次。 在12週進行主要評估,病人隨訪至28週。 本品治療同步行距離的明顯增加密切相關。主要的療效參數為6分鐘步行距離測試。在12週,波生坦組比基線平均值增加70.1±12.3 m(95%的置信區間[CL]=44.5,95.6),安慰劑組平均值減少5.8±36.3 m(95%置信區間=-86.6,75.2)。波生坦治療的效果,步行距離平均值增加為75.9±31.0 m(95%CL=12.5,139.2;t-檢驗,P=0.0205)。 從基線到12週,波生坦組與安慰劑組相比,肺動脈壓力(PAP)、心臟指數(CI)、肺血管阻力(PVR)、右心房壓力(RAP)和肺毛細管楔壓(PCWP)有明顯改善。 從基線值到12週血液動力學參數的變化,數值為平均值±SD *p<0.05 **p<0.001 本品治療的9個病人(42.8%),肺高動脈壓WH0分期從III期提高到II期。在安慰劑組,1名病人(9.1%)從III期提高到II期,2名病人(18.1%)從III期惡化至IV期。在研究中,接受本品治療的病人沒有功能分期惡化。 在該研究中,另外進行了一個臨床惡化前分析(終點定義為死亡、肺移植或由於臨床惡化退出)。安慰劑組3名病人由於臨床惡化退出(不一定是WH0分期改變),而波生坦組則沒有退出病人。 在步行試驗中測量的最大呼吸困難平均分數表明,與安慰劑組相比,波生坦組有所改善。在波生坦組病人平均分數下降0.19,但在安慰劑組增加1.36。 雙盲研究中所有波生坦治療的病人和8名安慰劑治療的病人都進入開放性擴大研究。經過一年的治療後,先用波生坦治療的病人保持其療效;先用安慰劑的病人,再用波生坦後其運動能力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