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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帕替尼

品牌: 老挝卢修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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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帕替尼是一種高效、有選擇性的Janus激酶(JAK)抑製劑,通過抑制JAK酶的活性,阻斷JAK-STAT信號通路,抑制促炎細胞因子的釋放,減少炎症反應。

一、適應症

烏帕替尼(商品名:RINVOQ/RINVOQLQ)是一種Janus激酶(JAK)抑製劑,適用於以下疾病:

1.類風濕關節炎(RA):

成人中重度活動性RA,且對一種或多種TNF抑製劑反應不足或不耐受。

2.銀屑病關節炎(PsA):

成人及≥2歲兒童的活動性PsA,且對TNF抑製劑反應不足或不耐受。

3.特應性皮炎(AD):

成人及≥12歲(體重≥40kg)兒童的中重度難治性AD,且其他系統治療(包括生物製劑)控制不佳或不適用。

4.潰瘍性結腸炎(UC):

成人中重度活動性UC,且對TNF抑製劑反應不足或不耐受。

5.克羅恩病(CD):

成人中重度活動性CD,且對TNF抑製劑反應不足或不耐受。

6.強直性脊柱炎(AS):

成人活動性AS,且對TNF抑製劑反應不足或不耐受。

7.多關節型幼年特發性關節炎(pJIA):

≥2歲兒童的活動性pJIA,且對TNF抑製劑反應不足或不耐受。

使用限制:

禁止聯用其他JAK抑製劑、生物製劑(如DMARDs)或強效免疫抑製劑(如硫唑嘌呤、環孢素)。

特應性皮炎患者禁用其他免疫調節劑聯用。

二、用法用量

通用要求

劑型:

緩釋片劑(15mg/30mg/45mg)需整片吞服,不可掰開、碾碎或咀嚼。

口服液(1mg/mL)需專用適配器及注射器給藥,不可與片劑互換。

基線評估:

治療前需檢查潛伏/活動性結核、病毒性肝炎、血常規(淋巴細胞、中性粒細胞、血紅蛋白)、肝功能和妊娠狀態,並更新疫苗接種。

劑量調整:

若淋巴細胞<500/mm³、中性粒細胞<1000/mm³或血紅蛋白<8g/dL,避免起始或中斷治療。

按適應症給藥

1.類風濕關節炎/強直性脊柱炎:

成人:15mg每日1次。

2.銀屑病關節炎:

成人:15mg每日1次。

≥2歲兒童:按體重給藥(10~<20kg:3mg口服液,每日2次;20~<30kg:4mg口服液,每日2次;≥30kg:6mg口服液每日2次或15mg片劑每日1次)。

3.特應性皮炎:

成人<65歲及≥12歲兒童(體重≥40kg):起始15mg每日1次,療效不足可增至30mg每日1次。

≥65歲成人:15mg每日1次。

4.潰瘍性結腸炎:

誘導期:45mg每日1次,持續8週。

維持期:15mg每日1次;難治/重度患者可考慮30mg每日1次。

5.克羅恩病:

誘導期:45mg每日1次,持續12週。

維持期:15mg每日1次;難治/重度患者可考慮30mg每日1次。

6.pJIA:

≥2歲兒童按體重給藥(同銀屑病關節炎)。

特殊人群調整

腎功能不全:

UC/CD伴重度損害(eGFR15~<30mL/min):誘導期30mg每日1次,維持期15mg每日1次。

AD伴重度損害:15mg每日1次。

終末期腎病(eGFR<15mL/min)禁用。

肝功能不全:

UC/CD伴輕中度損害(Child-PughA/B):誘導期30mg每日1次,維持期15mg每日1次。

重度損害(Child-PughC)禁用。

藥物相互作用:

強效CYP3A4抑製劑(如酮康唑):AD患者避免聯用30mg劑量;UC/CD患者誘導期減至30mg每日1次。

強效CYP3A4誘導劑(如利福平):避免聯用。

三、副作用

1.嚴重感染(包括結核、細菌/真菌/病毒感染):可致住院或死亡,治療期間需監測感染體徵。

2.死亡率升高:RA患者中JAK抑製劑的全因死亡率高於TNF抑製劑。

3.惡性腫瘤(如淋巴瘤、肺癌):風險高於TNF抑製劑,吸煙者風險更高。

4.主要心血管事件(MACE,如心梗、卒中):RA患者中風險高於TNF抑製劑。

5.血栓形成(深靜脈血栓、肺栓塞):高危患者避免使用。

常見不良反應

類風濕/銀屑病關節炎:上呼吸道感染、帶狀皰疹、單純皰疹、噁心、咳嗽、發熱、痤瘡、頭痛。

特應性皮炎:上呼吸道感染、痤瘡、單純皰疹、頭痛、肌酸磷酸激酶升高、咳嗽、過敏、毛囊炎。

潰瘍性結腸炎:上呼吸道感染、肌酸磷酸激酶升高、痤瘡、中性粒細胞減少、肝酶升高、皮疹。

克羅恩病:上呼吸道感染、貧血、發熱、痤瘡、帶狀皰疹、頭痛。

四、注意事項

1.感染風險:活動性感染(包括局部感染)患者禁用;治療中發生嚴重感染需中斷給藥。

2.過敏反應:嚴重過敏(如速發過敏)需永久停藥。

3.胃腸道穿孔:高危患者(如憩室炎、聯用NSAIDs/糖皮質激素)需監測腹痛症狀。

4.實驗室監測:定期檢查血常規、肝酶、血脂(治療12週後評估)。

5.胚胎毒性:動物實驗顯示致畸風險,育齡女性需避孕至停藥後4週。

6.疫苗接種:避免使用活疫苗,治療前需完成所有免疫接種。

7.藥物殘留:胃腸轉運時間縮短者可能糞便中出現未吸收藥物,需評估療效。

五、特殊人群用藥

孕婦:可能致胎兒危害,妊娠期禁用。用藥期間及停藥後4週需避孕。

哺乳期:藥物可經乳汁排泄,建議停藥後6天內避免哺乳。

兒童:≥2歲:pJIA、PsA適用;≥12歲(≥40kg):AD適用;<2歲:pJIA/PsA安全性未確立;<12歲或體重<40kg:AD安全性未確立。

老年人(≥65歲):RA/PsA患者不良事件(如嚴重感染)風險增加。

UC/CD/AS患者數據有限,需謹慎用藥。

肝腎功能不全:按前文“特殊人群調整”給藥。

六、禁忌症

烏帕替尼或任何輔料過敏者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