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伐沙班(Rivaroxaban)的说明书
一、通用名称:利伐沙班
商品名称:Xarelto
全部名称:利伐沙班、拜瑞妥、Rivaroxaban、Xarelto
二、适应症:
1、降低非瓣膜性房颤患者中风和全身性栓塞的风险:
利伐沙班(Rivaroxaban)可降低患有非瓣膜性房颤的成年患者发生中风和全身性栓塞的风险,当华法林治疗得到良好控制时。
2、深静脉血栓形成(DVT):利伐沙班适用于治疗深静脉血栓形成的治疗。
3、肺栓塞(PE):利伐沙班适用于治疗肺栓塞。
4、降低深静脉血栓形成和/或肺栓塞复发的风险:
利伐沙班适用于在完成持续至少6个月的初始治疗后仍有DVT和/或PE复发风险的成年患者中降低DVT和/或PE复发的风险。
5、髋关节或膝关节置换术后深静脉血栓形成的预防:
利伐沙班适用于预防深静脉血栓形成(DVT),DVT可能会导致接受膝关节或髋关节置换手术的成年患者发生肺栓塞。
6、预防有血栓栓塞并发症风险但无高出血风险的急病患者的静脉血栓栓塞(VTE):
利伐沙班适用于预防因急性医学疾病入院的成年患者在住院期间和出院后发生静脉血栓栓塞和VTE相关死亡,这些患者因中度或重度活动受限和VTE的其他风险因素而存在血栓栓塞并发症的风险,但不存在出血的高风险。
7、降低冠心病患者发生主要心血管事件的风险:
利伐沙班与阿司匹林联合应用可降低患有冠状动脉疾病的成年患者发生主要心血管事件(心血管死亡、心肌梗死和中风)的风险。
8、降低外周动脉疾病(PAD)患者发生主要血栓性血管事件的风险,包括因有症状的PAD而进行下肢血管重建的患者:
在患有PAD的成年患者中,包括最近因有症状的PAD而接受了下肢血管重建手术的患者,利伐沙班与阿司匹林联合使用可降低主要血栓性血管事件(心肌梗死、缺血性中风、急性肢体缺血和血管病因的主要截肢)的风险。
9、治疗静脉血栓栓塞并降低儿科患者复发静脉血栓栓塞(VTE)的风险:
利伐沙班适用于治疗静脉血栓栓塞症,并可降低出生至18岁以下儿童患者在接受至少5天初始胃肠外抗凝治疗后复发VTE的风险。
10、先天性心脏病患儿Fontan手术后的血栓预防:
利伐沙班适用于接受Fontan手术的2岁及以上先天性心脏病患儿的血栓预防。

三、用法用量:
1、成人患者的利伐沙班推荐剂量:
(1)非瓣膜性房颤患者中风风险降低:当CrCl>50mL/min时,每天一次的晚餐时服用20mg;当CrCl≤50mL/min时,每天一次的晚餐时服用15mg。
(2)深静脉血栓和/或肺栓塞的治疗:当CrCl≥15mL/min时,每天两次服用15mg,随后21天后过渡到每天一次服用20mg;当CrCl<15mL/min时,避免使用此药。
(3)降低有持续DVT和/或PE风险的患者的DVT和/或PE复发风险:当CrCl≥15mL/min时,在至少6个月的标准抗凝治疗后,每天一次服用10mg;当CrCl<15mL/min时,避免使用此药。
(4)髋关节置换手术后预防深静脉血栓形成:当CrCl≥15mL/min时,止血完成后手术后6-10小时,持续35天每天服用一次10mg的剂量;当CrCl<15mL/min时,避免使用此药。
(5)膝关节置换手术后预防深静脉血栓形成:当CrCl≥15mL/min时,止血完成后手术后6-10小时,持续12天每天服用一次10mg的剂量;当CrCl<15mL/min时,避免使用此药。
(6)有血栓栓塞并发症风险但无高出血风险的急性病患者的VTE预防:当CrCl≥15mL/min时,住院期间和出院后持续31-39天每天服用一次10mg的剂量;当CrCl<15mL/min时,避免使用此药。
(7)降低冠心病中主要心血管事件(心血管死亡、心肌梗死和中风)的风险:基于CrCl不需要剂量调整,每天两次服用2.5mg,外加每日一次阿司匹林(75-100mg)。
(8)降低PAD中主要血栓性血管事件的风险,包括因症状性PAD进行下肢血管重建后的患者:基于CrCl不需要剂量调整,每天两次服用2.5mg,外加每日一次阿司匹林(75-100mg)。当在成功的下肢血管重建手术后开始治疗时,一旦建立止血就开始治疗。
2、儿科患者的利伐沙班推荐剂量:1mg利伐沙班片剂=1mL混悬液
(1)出生至18岁以下儿童患者用于治疗和降低复发VTE风险:
口服混悬液:2.6-2.9kg的患者一天三次服用0.8mg;3-3.9kg的患者一天三次服用0.9mg;4-4.9kg的患者一天三次服用1.4mg;5-6.9kg的患者一天三次服用1.6mg;7-7.9kg的患者一天三次服用1.8mg;8-8.9kg的患者一天三次服用2.4mg;9-9.9kg的患者一天三次服用2.8mg;10-11.9kg的患者一天三次服用3mg;12-29.9kg的患者一天两次服用5mg。口服混悬液或片剂:30-49.9kg的患者每天一次服用15mg;≥50kg的患者每天一次服用20mg。
注意事项:1、在初始胃肠外抗凝治疗至少5天后开始使用利伐沙班治疗,年龄小于6个月患者的出生时至少怀孕37周,已口服喂养至少10天,且给药时体重≥2.6kg。为了增加吸收,所有剂量都应与喂养或食物一起服用。
2、所有儿科患者(除了<2岁的导管相关血栓形成患者):患有血栓形成的儿童应继续接受利伐沙班治疗至少3个月。在临床需要时,治疗可延长至12个月。超过3个月的持续治疗的益处应在个体基础上进行评估,考虑复发血栓形成的风险与出血的潜在风险。
3、患有导管相关性血栓形成的<2岁儿童患者:对于患有导管相关性血栓形成的<2岁儿童,利伐沙班治疗应持续至少1个月。在临床需要时,治疗可延长至3个月。超过1个月的持续治疗的益处应在个体基础上进行评估,考虑复发血栓形成的风险与出血的潜在风险。
(2)先天性心脏病患儿Fontan手术后的血栓预防:
口服混悬液:7-7.9kg的患者一天两次服用1.1mg;8-9.9kg的患者一天两次服用1.6mg;10-11.9kg的患者一天三次服用1.7mg;12-19.9kg的患者一天两次服用2mg;20-29.9kg的患者一天两次服用2.5mg;30-49.9kg的患者一天一次服用7.5mg。口服混悬液或片剂:≥50kg的患者每天一次服用10mg。
3、停止手术和其他干预措施:
如果必须停止抗凝治疗以降低手术或其他手术的出血风险,则应在手术前至少24小时停用利伐沙班以降低出血风险。在决定是否将手术延迟至最后一剂利伐沙班后24小时时,应权衡出血风险的增加与干预的紧迫性。手术或其他程序后,一旦充分止血应重新开始使用利伐沙班,注意起效时间很短。如果手术期间或手术后不能口服药物,可以考虑注射抗凝剂。
四、不良反应:
利伐沙班最常见的副作用是身体不同部位的瘀伤和出血、贫血、头晕、头痛、低血压、胃和腹部疼痛、消化不良、恶心、便秘、腹泻、呕吐、瘙痒、皮疹、手臂和腿部疼痛、肾功能下降、发烧、外周水肿、全身力量和精力下降、血液中某些肝酶水平升高以及手术伤口渗出血液或液体。
五、储存:
利伐沙班片剂、颗粒剂和复溶混悬液的储存在20-25°C(68-77°F)的室温下储存;允许偏差在15-30°C(59-86°F)之间,不要冷冻颗粒或复原的悬浮液,悬浮液必须在60天内使用。
六、禁忌:
出现活动性病理出血和对Rivaroxaban及其成分有严重过敏反应的患者禁用利伐沙班。
七、作用机制:
利伐沙班是FXa的选择性抑制剂。它的活性不需要辅因子(如抗凝血酶III)。利伐沙班抑制游离FXa和凝血酶原酶活性。利伐沙班对血小板聚集无直接作用,但间接抑制凝血酶诱导的血小板聚集。通过抑制FXa,利伐沙班减少凝血酶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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