賽沃替尼加奧希替尼在中國因預處理的EGFR+非小細胞肺癌和MET擴增而獲得優先審查
中國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NMPA)已對一項新藥申請(NDA)給予優先審查,該申請尋求批准賽沃替尼(savolitinib)與奧希替尼/泰瑞沙(Osimertinib)聯合治療局部晚期或轉移性EGFR突變的非小細胞肺癌(NSCLC)患者,該患者在EGFR抑製劑一線治療的疾病進展後攜帶MET擴增。
NDA得到了SACHI 3期試驗(NCT05015608)數據的支持,該試驗評估了強效、高選擇性MET抑製劑賽沃替尼與奧希替尼聯合治療與鉑類化療在該患者群體中的療效。該研究的獨立數據監測委員會認為,在中期分析中,該試驗達到了預定的無進展生存期(PFS)主要終點,結束了研究的入組。
這標誌著賽沃替尼與奧希替尼組合的首次監管申請。該組合已證明有明確證據解決MET驅動的EGFR抑製劑耐藥性,並為口服治療提供了一條持續的途徑。通過生物標誌物特異性方法,有望提高NSCLC患者在這段充滿挑戰的旅程中的治療連續性和生活質量,在不久的將來為MET驅動的肺癌患者帶來這種全口服、無化療的治療選擇。

這項多中心、對照、開放標籤的SACHI試驗招募了18至75歲的患者,他們患有組織學或細胞學確診的局部晚期或轉移性IIIB、IIIC或IV期非小細胞肺癌,不可切除,不適合根治性同步放化療。在接受EGFR TKI一線治療之前,患者必須患有攜帶敏感EGFR突變的疾病,並且在一線治療的疾病進展後,MET擴增也是必要的。其他關鍵納入標準包括符合RECIST 1.1標準的可測量病變;ECOG性能狀態為0或1;預期壽命超過12週;以及足夠的骨髓儲備或器官功能。
如果患者攜帶EGFR外顯子20 T790M突變,則將其排除在外;之前接受過MET指導的治療;接受了晚期非小細胞肺癌的EGFR TKI以外的先前全身治療;在研究治療2週內接受強效CYP3A4誘導劑或CYP1A2抑製劑;在研究治療開始前有腦膜轉移、脊髓壓迫或活動性腦轉移;或有間質性肺病(ILD)、藥物性ILD、放射性肺炎和任何活動性ILD病史。
入選患者被隨機分配接受賽沃替尼口服治療,每天一次,加奧希替尼口服,每21天一次,直至疾病進展、死亡、導致停藥的不良反應或撤回同意書;或培美曲塞聯合鉑類化療,鉑類化療可以是順鉑或卡鉑。除了研究者評估的PFS的主要終點外,次要終點還包括客觀反應率、疾病控制率、反應持續時間、總生存期、反應時間、獨立審查委員會評估的PFS和安全性。
此前,在2024年12月,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批准了賽沃替尼與奧希替尼的聯合治療,用於治療在一線EGFR抑製劑治療下疾病進展後攜帶MET擴增的局部晚期或轉移性EGFR突變NSCLC患者。
參考資料:https://www.onclive.com/view/savolitinib-plus-osimertinib-receives-priority-review-in-china-for-pretreated-egfr-nsclc-with-a-met-ampl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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