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數據支持晚期腎細胞癌緩解後阿昔替尼/阿西替尼中斷和Avelumab維持
2025年公佈的2期TIDE-A研究(NCT04698213)的最新結果進一步證明,在接受2種藥物作為聯合一線治療時取得反應的轉移性腎細胞癌(RCC)患者中,繼續使用阿維魯單抗(Avelumab)作為維持和中斷阿昔替尼/阿西替尼(Axitinib)可行性。研究結果顯示,在中位隨訪31.7個月時,總體人群(n=75)的患者中位無進展生存期(PFS)為27.9個月(95%CI,23.0-32.8)。中位總生存期(OS)未達到(NR),24個月OS率為85%。
在第36周中斷阿昔替尼治療的患者中(n=29),中位PFS和OS均為NR;24個月PFS和OS率分別為58%和82%。首次阿維魯單抗維持的中位持續時間為16週。這項具有更長隨訪時間的分析證實了接受阿維魯單抗維持治療的患者在重新引入VEGFR-TKI後中斷VEGFR-TKI的可行性和高反應率。
阿昔替尼中斷治療後,5名患者繼續接受阿維魯單抗單藥治療,沒有疾病進展。一名患者在維持35.8個月後因不良反應而停用阿維魯單抗。儘管有證據表明疾病進展,但仍有2名患者繼續服用阿維魯單抗,21名患者重新服用阿昔替尼。在重新開始使用阿昔替尼的患者中,客觀反應率(ORR)為50%,10名患者有部分反應(PR),8名患者病情穩定,2名患者病情進展。重新引入阿西替尼後的中位無進展生存期為17.2個月(95%CI,11.9-22.5)。

單獨使用[avelumab]維持期間的進展不影響隨後重新引入TKI的反應。這一策略值得在隨機試驗中進一步研究。
試驗報名標準和設計
TIDE-A招募了患有轉移性腎細胞癌的患者,這些患者有可測量的疾病,ECOG性能狀態為0或1,沒有大塊或症狀性疾病,也沒有肝轉移。如果患者之前接受過晚期腎細胞癌的全身治療,則將其排除在外;接受過先前的輔助或新輔助治療;有活動性癲癇發作或活動性腦轉移、脊髓壓迫或癌性腦膜炎的證據;或在入組前2年內有其他惡性腫瘤病史,但經充分治療的非黏液瘤皮膚癌症或原位癌除外。
所有入選患者最初接受阿維魯單抗800mg每2週一次的聯合治療,加上阿昔替尼5mg每天兩次,持續36週。在第36週,患者接受了腫瘤評估,那些達到PR(定義為腫瘤體積比基線減少至少30%)的患者停止使用阿昔替尼,繼續每2週一次800mg的阿維魯單抗單藥治療,直至疾病進展。
如果在阿維魯單抗維持期間發生疾病進展,即從第36週評估開始腫瘤體積增加至少20%,則以相同的劑量重新引入阿昔替尼,並在患者達到新的PR後再次停止。在第36周病情穩定的患者繼續聯合治療,直至疾病進展。 1在第36周病情進展的患者停止所有治療。
該試驗的主要終點是阿昔替尼停藥後8週的ORR,以及36週聯合治療後開始阿維魯單抗維持治療後的ORR。 2次要終點包括PFS、聯合治療期間的ORR、疾病控制率、OS、安全性和患者報告的結果。
參考資料:https://www.onclive.com/view/updated-data-support-axitinib-interruption-and-avelumab-maintenance-after-response-in-advanced-rcc
[ 免责声明 ] 本页面内容来自公开渠道(如FDA官网、Drugs官网、原研药厂官网等),仅供持有医疗专业资质的人员用于医学药学研究参考,不构成任何治疗建议或药品推荐。所涉药品可能未在中国大陆获批上市,不适用于中国境内销售和使用。如需治疗,请咨询正规医疗机构。本站不提供药品销售或代购服务。
.jpe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