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妥昔單抗(Rituximab)的說明書
一、通用名稱:利妥昔單抗
商品名稱:Ritnxan
全部名稱:利妥昔單抗、Rituximab、美羅華、MabThera、Ristova、RITUXAN
二、適應症:
1、非霍奇金淋巴瘤(NHL):利妥昔單抗(Rituximab)適用於
(1)復發或難治性、低度或濾泡性、CD20陽性、B細胞NHL作為單一藥物。
(2)先前未經治療的濾泡性CD20陽性B細胞NHL聯合一線化療,以及對利妥昔單抗產品聯合化療達到完全或部分緩解的患者,作為單藥維持治療。
(3)一線環磷酰胺、長春新鹼和潑尼松(CVP)化療後的非進展性(包括穩定期)低度CD20陽性B細胞NHL。
(4)先前未經治療的瀰漫性大B細胞、CD20陽性NHL聯合環磷酰胺、阿黴素、長春新鹼、潑尼松(CHOP)或其他基於蒽環類的化療方案。
(5)治療6個月及以上先前未經治療的晚期CD20陽性瀰漫性大B細胞淋巴瘤(DLBCL)、伯基特淋巴瘤(BL)、伯基特樣淋巴瘤(BLL)或成熟B細胞急性白血病(B-AL)聯合化療的兒童患者。
2、慢性淋巴細胞白血病(CLL):
利妥昔單抗聯合氟達拉濱和環磷酰胺(FC)用於治療既往未治療和既往治療過的CD20陽性慢性淋巴細胞白血病的成年患者。
3、類風濕性關節炎(RA):
利妥昔單抗與甲氨蝶呤聯合用於治療對一種或多種TNF拮抗劑治療反應不充分的中度至重度活動性類風濕性關節炎成年患者。
4、肉芽腫病伴多血管炎(GPA)(韋格納肉芽腫病)和顯微鏡下多血管炎(MPA):
利妥昔單抗與糖皮質激素聯合用於治療2歲及以上肉芽腫病伴多血管炎和顯微鏡下多血管炎的成人和兒童患者。
5、尋常型天皰瘡(PV):
利妥昔單抗適用於治療患有中度至重度尋常型天皰瘡的成年患者。
三、用法用量:
1、用藥前:在開始利妥昔單抗治療前,通過測量HBsAg和抗-HBc篩查所有患者的HBV感染,對於RA、GPA或MPA患者,在治療期間每隔2-4個月進行全血細胞計數和血小板計數,在最後一次給藥後繼續監測血細胞減少症,直至症狀緩解。
(1)第一次輸液:此藥只能通過醫護人員進行用藥,成人首次給藥以50mg/hr的速率開始輸注。在沒有輸注毒性的情況下,每30分鐘以50mg/hr的增量增加輸注速率,最大值為400mg/hr。對於兒科患者可以以0.5mg/kg/hr(最大50mg/hr)的速度開始輸注。在沒有輸注毒性的情況下,每30分鐘增加0.5mg/kg/hr的輸注速率,最大值為400mg/hr。
(2)後續輸液:以100mg/hr的速率開始輸注,在沒有輸注毒性的情況下,以30分鐘的間隔以100mg/hr的增量增加速率,直到最大400mg/hr。
2、非霍奇金淋巴瘤(NHL)推薦劑量:建議劑量為375mg/m2
(1)復發或難治性、低度或濾泡性、CD20陽性、B細胞非霍奇金淋巴瘤的患者每週服用一次,每次4或8劑。
(2)復發或難治性、低級別或濾泡性、CD20陽性B細胞非霍奇金淋巴瘤的再治療的患者每週服用一次,共4劑。
(3)先前未治療的濾泡性CD20陽性B細胞非霍奇金淋巴瘤的患者在每個化療週期的第1天給藥,最多8劑。對於完全或部分緩解的患者,在完成利妥昔單抗產品與化療的聯合治療八週後,開始利妥昔單抗維持治療,每8週服用一次利妥昔單抗,共12劑。
(4)一線CVP化療後的非進展性、低度、CD20陽性B細胞非霍奇金淋巴瘤的患者在完成6-8個週期的CVP化療後,每週給藥一次,每次4劑,間隔6個月,最多16劑。
(5)瀰漫性大B細胞非霍奇金淋巴瘤的患者在每個化療週期的第1天給藥,最多8次輸注。
(6)兒童患者在使用利妥昔單抗與化療聯合使用,治療包括2個誘導期和2個鞏固期,共計給藥6次。每個誘導期,推薦劑量375mg/m2,靜脈輸注給藥,在化療第2天或第1天給藥,共給藥2次;每間隔48小時該藥一次。每個鞏固期,推薦劑量375mg/m2,靜脈輸注給藥,在化療的第1天給藥。
3、慢性淋巴細胞白血病的推薦劑量(CLL):
開始FC化療前一天的推薦劑量為375mg/m2,然後在第2-6週期(每28天)的第1天為500mg/m2。
4、作為治療非霍奇金淋巴瘤的澤伐林成分的推薦劑量:當作為Zevalin治療方案的一部分使用時,輸注250mg/m2。
5、類風濕性關節炎(RA):
分兩次靜脈輸注利妥昔單抗,每次1000mg,間隔2週。 建議在每次輸注前30分鐘靜脈注射甲基強的松龍100mg或等效劑量的糖皮質激素,以降低輸注相關反應的發生率和嚴重程度。後續療程應每24週或根據臨床評估進行一次,但不得早於每16週一次。利妥昔單抗與甲氨蝶呤聯合使用。
6、肉芽腫病伴多血管炎(GPA)和顯微鏡下多血管炎(MPA):
(1)GPA/MPA活性成年患者的誘導治療:
每週一次靜脈輸注利妥昔單抗375mg/m2,持續4週。按照臨床實踐,每天靜脈注射甲基強的松龍1000mg,持續1-3天,然後口服潑尼松。該方案應在開始使用利妥昔單抗之前或之後的14天內開始,並可在利妥昔單抗治療的4週誘導期期間和之後繼續。
(2)GPA/MPA的隨訪治療:
利妥昔單抗分兩次靜脈輸注,每次500mg,間隔兩週,之後根據臨床評估每6個月靜脈輸注500mg。如果使用利妥昔單抗產品對活動期疾病進行誘導治療,則在使用利妥昔單抗產品進行最後一次誘導輸注後24週內或根據臨床評估開始使用利妥昔單抗進行後續治療,但不得早於使用利妥昔單抗產品進行最後一次誘導輸注後16週。 如果活動期疾病的誘導治療使用了其他標準免疫抑製劑,則在疾病得到控制後的4週內開始利妥昔單抗隨訪治療。
(3)GPA/MPA活性患兒的誘導治療:
每週一次靜脈輸注利妥昔單抗375mg/m2,持續4週。在首次輸注利妥昔單抗之前,每日一次靜脈注射甲基強的松龍30mg/kg(不超過1g/天),持續3天。 靜脈注射甲基強的松龍後,應根據臨床實踐繼續口服類固醇。
(4)GPA/MPA患兒的隨訪治療:
利妥昔單抗分兩次靜脈輸注,每次250mg/m2,間隔兩週,之後根據臨床評估每6個月靜脈輸註一次250mg/m2。如果使用利妥昔單抗產品對活動期疾病進行誘導治療,則在使用利妥昔單抗產品進行最後一次誘導輸注後24週內或根據臨床評估開始使用利妥昔單抗進行後續治療,但不得早於使用利妥昔單抗產品進行最後一次誘導輸注後16週。
7、尋常型天皰瘡(PV):
利妥昔單抗分兩次靜脈輸注,每次1000mg,間隔2週,與遞減療程的糖皮質激素聯合用藥。在第12個月和之後每6個月或根據臨床評估進行維持治療,靜脈輸注利妥昔單抗500mg。復發時靜脈輸注1000mg利妥昔單抗,並根據臨床評估考慮恢復或增加糖皮質激素劑量。後續輸注可在前次輸注後16週內進行。
四、不良反應:
利妥昔單抗常見的不良反應包括發熱、寒戰/寒戰、噁心、瘙癢、血管性水腫、低血壓、頭痛、支氣管痙攣、蕁麻疹、皮疹、嘔吐、肌痛、頭暈或高血壓等。
五、儲存:
利妥昔單抗是一種無菌、不含防腐劑、澄清、無色的靜脈輸注溶液,需要冷藏在2°C至8°C(36°F至46°F)的環境中,藥瓶應避免陽光直射,不要凍結或搖晃。
六、作用機制:
利妥昔單抗是一種單克隆抗體,針對前B淋巴細胞和成熟B淋巴細胞表面表達的CD20抗原,與CD20結合後,利妥昔單抗介導B細胞溶解。細胞溶解的可能機制包括補體依賴性細胞毒性(CDC)和抗體依賴性細胞介導的細胞毒性(AD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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