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妥昔單抗(Rituximab)用法用量
利妥昔單抗(Rituximab)是一種基因工程嵌合鼠/人單克隆抗體,利妥昔單抗用於治療非霍奇金淋巴瘤、慢性淋巴細胞白血病、韋格納肉芽腫病、尋常性天皰瘡和類風濕性關節炎。
利妥昔單抗僅作為靜脈輸注給藥。請勿靜脈推注或推注給藥。 利妥昔單抗只能由醫生在適當的醫療支持下使用,以控制嚴重的輸液相關反應,如果發生嚴重不良反應可能會致命。對於復發或難治性低度或濾泡性抗原CD20陽性B細胞非霍奇金淋巴瘤患者,推薦劑量為375毫克/平方米2每週一次,持續4週 或者8週,如果對先前的利妥昔單抗治療有反應後疾病隨後進展,則額外給予375 mg/m的療程2每週一次,持續4週。對於復發或難治性惰性NHL或複發或難治性套細胞淋巴瘤患者,在28天週期的第1天給予375 mg/m2的鹽酸苯達莫司汀,共4-6個週期(第2天和第3天靜脈注射90 mg/m2)。在第一個苯達莫司汀-利妥昔單抗治療週期前一周給予額外劑量的利妥昔單抗,並在最後一個苯達莫司汀-利妥昔單抗治療週期後28天重複給藥。對於先前未經治療的濾泡性、抗原CD20陽性B細胞非霍奇金淋巴瘤患者,推薦劑量為每個化療週期第1天375 mg/m2,最多8劑。對於先前未經治療的晚期惰性非霍奇金淋巴瘤或先前未經治療的晚期套細胞淋巴瘤患者,在28天週期的第1天給予375 mg/m2的鹽酸苯達莫司汀(第1天和第2天靜脈注射90 mg/m2),最多治療8個週期。對於非進展性低度抗原CD20陽性B細胞非霍奇金淋巴瘤患者,對於接受了6-8個週期CVP化療的一線治療的非進展性(包括穩定期疾病)患者,375 mg/m2每週一次,持續4週;每6個月重複一次,最多16劑。對於先前未經治療的瀰漫性大B細胞,抗原CD20陽性,非霍奇金淋巴瘤患者,每個化療週期第1天375 mg/m2,最多8劑。對於慢性淋巴細胞白血病患者,第1週期:第0天375mg/m2(FC化療前一天),第2-6週期:每個FC化療週期的第1天500mg/m2;每28天重複一次,最多5劑。對於類風濕性關節炎患者,在第1天和第15天間隔2週給藥1克(共2劑),可每24週或根據臨床反應重複一次療程,但兩次療程間隔不得早於每16週。 如果想獲取更多優質信息可以聯繫藥得,藥得會盡全力為您了解到更多海外優質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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