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尼單抗(Panitumumab)的注意事項
患者在使用帕尼單抗(Panitumumab)治療轉移性結直腸癌(mCRC)期間,應注意皮膚和軟組織毒性、腫瘤進展加快、死亡率增加或獲益不足、電解質耗盡/監控、輸注反應、急性腎功能衰竭聯合化療、肺纖維化/間質性肺病(ILD)、光敏性、眼睛毒性等事件的發生。
1、皮膚和軟組織毒性:臨床表現包括但不限於痤瘡樣皮炎、瘙癢、紅斑、皮疹、皮膚脫落、甲溝炎、皮膚乾燥和皮膚裂縫。在接受帕尼單抗治療的患者中觀察到了危及生命和致命的感染並發症,包括壞死性筋膜炎、膿腫和敗血症,也觀察到了危及生命和致命的大皰性皮膚粘膜病,伴有水皰、糜爛和皮膚脫落。對於與嚴重或危及生命的炎症或感染並發症相關的皮膚或軟組織毒性,暫停或停用帕尼單抗。
2、腫瘤進展加快、死亡率增加或獲益不足:帕尼單抗不適用於治療在KRAS或NRAS的外顯子2(密碼子12和13)、外顯子3(密碼子59和61)和外顯子4(密碼子117和146)含有體細胞RAS突變的結直腸癌患者。含有RAS突變的腫瘤患者體內的抗EGFR抗體導致這些患者出現抗EGFR相關的不良反應,但這些藥物並未帶來臨床益處
3、電解質耗盡/監控:在臨床試驗中,血清鎂水平逐漸降低導致嚴重(3-4級)低鎂血症的患者高達7%,在開始帕尼單抗治療前和治療期間定期監測患者的低鎂血症和低鈣血症,並在治療結束後持續8週,還觀察到其他電解質紊亂,包括低鉀血症,患者可以適當補充鎂和其他電解質。

4、輸注反應:帕尼單抗給藥後可能出現輸注反應,表現為發熱、寒戰、呼吸困難、支氣管痙攣和低血壓。上市後經歷中出現致命的輸注反應,對於嚴重的輸注反應,終止輸注。
5、急性腎功能衰竭聯合化療:在接受帕尼單抗聯合化療的患者中,觀察到了導致急性腎衰竭和其他並發症的嚴重腹瀉和脫水。
6、肺纖維化/間質性肺病(ILD):在接受帕尼單抗治療的患者中觀察到間質性肺病(ILD) (1%)和肺纖維化的致命和非致命病例,如果肺部症狀急性發作或惡化,應中斷帕尼單抗治療。如果ILD被確診停止帕尼單抗治療。對於有間質性肺炎或肺纖維化病史的患者,或有間質性肺炎或肺纖維化證據的患者,必須仔細考慮帕尼單抗治療的益處和肺部並發症的風險。
7、光敏性:暴露在陽光下會加劇皮膚毒性,建議患者在服用帕尼單抗期間塗防曬霜和戴帽子,並限制陽光照射。
8、眼睛毒性:使用帕尼單抗時出現過嚴重的角膜炎、潰瘍性角膜炎和角膜穿孔病例,需監測角膜炎、潰瘍性角膜炎或角膜穿孔的跡象。對於急性或惡化的角膜炎、潰瘍性角膜炎或角膜穿孔,中斷或停止帕尼單抗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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