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拉替尼(Neratinib)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患者在使用奈拉替尼(Neratinib)治療期間,應注意腹瀉、肝毒性、胚胎-胎兒毒性等事件的產生。
1、腹瀉:在使用奈拉替尼治療期間,出現了嚴重的腹瀉和後遺症,如脫水、低血壓和腎衰竭。在臨床實驗中,大多數患者(93%)在治療的第一個月出現腹瀉,首次出現≥3級腹瀉的中位時間為8天,且≥3級腹瀉的中位累積持續時間為5天。止瀉預防已被證明可降低腹瀉的發病率和嚴重程度。指導患者在服用第一劑奈拉替尼的同時使用洛哌丁胺進行止瀉預防,並在治療的前56天繼續使用;第56天后,滴定劑量以實現每天1-2次排便,且不超過每天16mg洛哌丁胺。
監測患者的腹瀉情況,並根據需要使用額外的止瀉藥進行治療。當出現伴有脫水的嚴重腹瀉時,根據需要給予液體和電解質,中斷奈拉替尼,並減少後續劑量。根據臨床指徵進行糞便培養,以排除3級或4級腹瀉或具有復雜特徵(脫水、發燒、中性粒細胞減少症)的任何級別腹瀉的感染原因。

2、肝毒性:奈拉替尼與肝毒性有關,其特徵是肝酶增加。實驗中,10%的患者丙氨酸氨基轉移酶(ALT)升高≥2×ULN,5%的患者天冬氨酸氨基轉移酶(AST)升高≥2×ULN,1.7%的患者AST或ALT升高>5×ULN(≥3級)。肝毒性或肝轉氨酶升高導致1.7%接受奈拉替尼治療的患者停藥。
在開始使用奈拉替尼治療前3個月,應每月測量總膽紅素、AST、ALT和鹼性磷酸酶,然後在治療期間根據臨床指徵每3個月測量一次。這些試驗也應在出現3級腹瀉或任何肝毒性體徵或症狀的患者中進行,如疲勞加重、噁心、嘔吐、右上腹部壓痛、發熱、皮疹或嗜酸性粒細胞增多。
3、胚胎-胎兒毒性:基於動物研究的發現及其作用機制,當給孕婦施用時,奈拉替尼可導致胎兒損傷。在動物生殖研究中,在器官形成期間對懷孕兔子施用奈拉替尼導致兔子流產、胚胎-胎兒死亡和胎兒異常,母體AUC約為接受推薦劑量的患者AUC的0.2倍。建議有生殖能力的女性在治療期間和最後一次給藥後至少1個月內使用有效的避孕措施。
奈拉替尼原研藥在國內以馬來酸奈拉替尼片的名稱上市,並且進入乙類醫保範圍,但僅限於符合適應症的患者報銷,規格40mg*180片每盒的價格可能在七千多人民幣左右。在海外還有出售奈拉替尼仿製藥,藥物成分與原研藥的藥物成分基本一致,孟加拉藥廠生產的規格40mg*180片每盒的價格可能在四千多人民幣左右(受匯率影響價格可能會發生波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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