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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米替尼(pemigatinib)的用法用量:用药指南,剂量调整,特殊人群用药,用药注意事项

作者: Medicalhalo
發佈時間: 2025-10-19 11:44:20

對佩米替尼的正確的掌握其服藥的時間、對其合理的劑量的調整以及其與食物的相互作用等都對提高患者的治療依從性和減少不良反應都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

佩米替尼(pemigatinib)的患者選擇‌

‌1.膽管癌患者選擇‌

對於存在FGFR2的局部晚期或轉移的膽管癌的患者均可嘗試的治療,但其均需通過FDA批准的檢測方法的確認下才能作為臨床的可行的治療手段。

‌2.髓系/淋巴系腫瘤患者選擇‌

選擇存在FGFR1重排的複發或難治性髓系/淋巴系腫瘤患者使用佩米替尼(pemigatinib)治療。目前尚無FDA批准的檢測方法用於篩選佩米替尼(pemigatinib)治療的FGFR1重排患者。

圖片來自公開渠道(如FDA官網、原研藥廠官網等),僅供參考。

‌佩米替尼(pemigatinib)的推薦劑量‌

每日大約同一時間口服佩米替尼(pemigatinib),可與食物同服或空腹服用。

整片吞服,不可壓碎、咀嚼、掰開或溶解藥片。

若漏服超過4小時或發生嘔吐,跳過該次劑量,按原計劃服用下一劑。

1‌.膽管癌治療方案‌

推薦劑量13.5mg,每日一次,連續服用14天后停藥7天,構成21天為一個治療週期。

治療持續直至疾病進展或出現不可耐受的毒性。

2‌.FGFR1重排髓系/淋巴系腫瘤治療方案‌

推薦劑量13.5mg,每日一次連續服用(無間歇期)。

治療持續直至疾病進展或出現不可耐受的毒性。

‌佩米替尼(pemigatinib)不良反應的劑量調整方案‌

‌膽管癌(FGFR2融合/重排)‌

首次減量:9mg/日,每21天週期的前14天服用。

第二次減量:4.5mg/日,每21天週期的前14天服用。

第三次減量:永久停藥。

‌髓系/淋巴系腫瘤(FGFR1重排)‌

首次減量:9mg/日連續服用。

第二次減量:4.5mg/日連續服用。

但最終的停藥劑量均為4.5mg/日,且均需長期連續服用(如對該劑量有不良反應者則應終止治療)。

佩米替尼(pemigatinib)不良反應處理方案‌

‌視網膜色素上皮脫離(RPED)‌

無症狀且穩定繼續用藥。

有症狀或惡化暫停用藥。

無症狀且改善,恢復用藥並降低劑量。

症狀持續或未改善,考慮永久停藥。

‌高磷酸鹽血症‌

(1)血磷7-10mg/dL:

啟動降磷治療並每週監測。

若2週後未降至<7mg/dL則暫停用藥。

但當其首次再次降至7mg/dL以下時可恢復原有的藥物劑量,對複發者則應減量或改用其他的降壓藥物。

(2)血磷>10mg/dL:

根據當前的臨床指南及患者的具體情況,應及時的啟動降磷的治療,並對其每週的磷中毒的指標都要進行監測,做到及時的糾正,防止病情的進一步惡化。

若1週後未降至≤10mg/dL則暫停用藥。

降至<7mg/dL後使用下一低劑量。

減量2次後仍>10mg/dL則永久停藥。

‌其他不良反應(按NCICTCAE4.03分級)‌

3級暫停用藥至恢復至1級或基線,2週內恢復則減量,否則永久停藥;減量2次後復發則永久停藥。

4級永久停藥。

‌佩米替尼(pemigatinib)與強效/中效CYP3A抑製劑聯用時的劑量調整‌

應避免佩米替尼(pemigatinib)與強效或中效CYP3A抑製劑聯用。若無法避免聯用:

初期的13.5mg的劑量,最終將其控制的調至9mg。

若已為9mg則需進一步減至4.5mg。

停用強效/中效CYP3A抑製劑後(經過該抑製劑3個血漿半衰期),可恢復至聯用前的佩米替尼(pemigatinib)劑量。

‌佩米替尼(pemigatinib)嚴重腎功能不全患者的推薦劑量‌

對於嚴重腎功能不全患者(eGFR15-29mL/min/1.73m²,採用MDRD公式估算):

推薦劑量為9mg,按適應症對應的間歇或連續給藥方案使用。

‌佩米替尼(pemigatinib)嚴重肝功能不全患者的推薦劑量‌

對於嚴重肝功能不全患者(總膽紅素>3倍ULN且伴任意AST升高):

推薦劑量為9mg,按適應症對應的間歇或連續給藥方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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