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珠單抗(tocilizumab)的用藥方法
托珠單抗(tocilizumab)是一種生物製劑,用於治療類風濕性關節炎(RA)、鉅細胞動脈炎(GCA)、系統性硬化症相關間質性肺病(SSc-ILD)、多關節幼年特發性關節炎(PJIA)、系統性幼年特發性關節炎(SJIA)、細胞因子釋放綜合症(CRS)、新冠肺炎(COVID-19)的患者,需要經過醫生的臨床評估,並按照醫生的指示進行使用。
1、推薦劑量:托珠單抗可作為單一療法或與甲氨蝶呤或其他非生物藥物聯合使用,作為靜脈輸注或皮下注射,由於體重可能會波動,不要僅根據單次就診的體重測量來改變劑量。
(1)類風濕性關節炎(RA):作為靜脈輸注,成人患者使用托珠單抗的推薦劑量為每4週4mg/kg,然後根據臨床反應增加至每4週8mg/kg,不建議RA患者每次輸注的劑量超過800mg。體重低於100kg的患者建議每隔一周皮下注射162mg,然後根據臨床反應增加至每週一次,體重100kg或以上的患者建議每週皮下注射162mg,當從托珠單抗靜脈注射治療過渡到皮下給藥時,給予第一次皮下劑量,而不是下一次預定的靜脈注射劑量。
(2)鉅細胞動脈炎(GCA):對於成人患者托珠單抗的推薦劑量為每4週6mg/kg,採用60分鐘單次靜脈滴注,並結合糖皮質激素的遞減療程。對於患有GCA的成年患者托珠單抗的推薦劑量為162mg,每週皮下注射一次,結合遞減療程的糖皮質激素。基於臨床考慮,可規定每隔一周皮下注射一次162mg的劑量,此藥可在糖皮質激素停藥後單獨使用。
(3)系統性硬化症相關間質性肺病(SSc-ILD):托珠單抗的推薦劑量為162mg,每週皮下注射一次。
(4)多關節幼年特發性關節炎(PJIA):對於PJIA患者,體重小於30kg的病人托珠單抗的推薦劑量為10mg/kg,體重大於30kg的病人托珠單抗的推薦劑量為5mg/kg,每4週一次,每次60分鐘靜脈滴注。體重小於30kg的病人托珠單抗的皮下給藥的推薦劑量為每次162mg,每三週一次,體重大於30kg的病人托珠單抗的皮下給藥的推薦劑量為每次162mg,每兩週一次。
(5)全身性幼年特發性關節炎(SJIA):體重小於30kg的病人托珠單抗的推薦劑量為12mg/kg,體重大於30kg的病人托珠單抗的推薦劑量為8mg/kg,每2週一次,每次60分鐘靜脈滴注。體重小於30kg的病人托珠單抗的皮下給藥的推薦劑量為每次162mg,每兩週一次,體重大於30kg的病人托珠單抗的皮下給藥的推薦劑量為每次162mg,每週一次。
(6)細胞因子釋放綜合徵(CRS):僅使用靜脈途徑治療,體重小於30kg的病人托珠單抗的推薦劑量為12mg/kg,體重大於30kg的病人托珠單抗的推薦劑量為8mg/kg,每次60分鐘靜脈滴注。可單獨或與皮質類固醇聯合使用,如果在第一次給藥後CRS的體徵和症狀沒有出現臨床改善,則最多可再給藥3次托珠單抗,連續劑量之間的間隔至少應為8小時。不建議CRS患者每次輸注劑量超過800mg。
(7)新冠肺炎(COVID-19):托珠單抗治療成人新冠肺炎患者的推薦劑量為8mg/kg,單次60分鐘靜脈輸注。如果首次給藥後臨床體徵或症狀惡化或沒有改善,可在首次輸注後至少8小時再輸註一次托珠單抗,不建議新冠肺炎患者每次輸注劑量超過800mg。
2、劑量調整:如果患者出現嚴重感染,應暫停托珠單抗治療,直到感染得到控制。如果出現包括肝酶升高、中性粒細胞減少和血小板減少等相關的實驗室異常,可能需要中斷給藥。如對於轉氨酶ALT或AST升高超過1.5倍ULN的RA、GCA或SSc-ILD患者,不建議開始托珠單抗治療,對於ALT或AST升高超過5倍ULN的患者,應停用托珠單抗。
[ 免责声明 ] 本页面内容来自公开渠道(如FDA官网、Drugs官网、原研药厂官网等),仅供持有医疗专业资质的人员用于医学药学研究参考,不构成任何治疗建议或药品推荐。所涉药品可能未在中国大陆获批上市,不适用于中国境内销售和使用。如需治疗,请咨询正规医疗机构。本站不提供药品销售或代购服务。
.jpeg)